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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监督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91次

  “龙家村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套柴油机借用给村民,每台柴油机违规收取一千元维修押金,用于村集体支出,侵害了群众利益。村务公开次数较少,制度不健全。请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这是黑龙江省台安县纪委监委对龙家村有关问题下发的纪检监察建议。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台安县纪委监委不断擦亮监督探头,监督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成为民心工程、精品工程、干净工程。

  注重发挥村级监督作用,由各村纪检委员牵头,选派5名村民代表组成监督小队,自施工单位进场至项目验收完毕,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紧盯后期使用维护,对轻微损坏等质量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维修;对出现严重问题影响使用的,向相关部门申报开展质量评估和问题调查,严查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高标准农田设施用得住、用得久。

  实行一项目一档案工作机制,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立“廉政档案”,立项、审批、建设、验收一环不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实际完成时间,一对一跟踪问效。依托“辽宁阳光三务”微信小程序,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基本信息、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和管理维护单位,以及经费使用、项目建设等情况,在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公示,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紧盯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工程进展缓慢、质量不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开展监督检查24次,督促整改工程质量问题15个。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线索提级办理、领导包案、限期办结等工作机制,查处管理使用不当、设备维护不力等问题4个,处分6人。

  围绕“监督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效益”重点课题,深入全县12个镇街和农业农村局开展调研,采取实地走访与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系统了解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整体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5份,立行立改问题24个,完善制度3项。(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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