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青海省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生态环保领域典型案例,严肃问责该省生态环境厅东部地区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原主任米占良等4人。
记者注意到,通报的案例均存在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问题,且主要集中在环保项目承揽、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及排污许可证发放、款项拨付等容易产生风险的环节。如米占良利用其担任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环保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现金104万元、美元2万元。
“这些案例线索主要来自信访举报。生态环保领域涉及面广,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政策扶持力度很大,党员干部廉政风险较高。”青海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已督促相关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各市州纪委监委协调信访、网信、职能部门,全面起底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涉生态环保领域信访问题,建立台账,分析研判重点案件,深挖彻查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
为进一步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领保障绿水青山的自然生态,青海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项目审批、实施、建设、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压实环保领域主体、监管、监督责任,持续推进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三年行动。针对中央两轮生态环保督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已严肃问责21个责任单位、112名党员领导干部。
围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任务,省纪委监委定期与省生态环境厅沟通,跟进监督。截至目前,整改任务已完成87%。督促职能部门针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教育片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完成41条整改措施。
据了解,该省纪委监委强化与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情况抄告等工作机制,凝聚监督监管合力,强化监督治理效能,进一步推动补齐环保领域短板弱项。“我们将以查处的‘干生态吃生态’典型案例为镜鉴,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后半篇文章,用同类事警示教育同类人,推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青海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要体现在案件办理的高质量上,今年不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