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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加强防汛救灾监督执纪 督促做好灾后安置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326次

  8月22日,青海省纪委监委下发通知,部署加强防汛救灾监督执纪工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各地区各部门绷紧防汛救灾弦,紧盯山区、水库、河流等重点区域,聚焦责任落实、防汛物资储备等关键环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据了解,8月18日,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生山洪灾害,截至21日16时,已造成26人遇难。当日,西宁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带队深入受灾较重的青山乡等地,了解受灾和防汛救灾情况,实地督导救灾工作。

  洪灾过后,大通县不少居民房屋灌满了淤泥。连日来,大通县纪委监委20多名干部协助村民清理淤泥,拖拽陷入泥中的拖拉机等车辆。

  记者视频连线看到,在青山乡龙卧村一户居民家中,屋内淤泥基本清理完成,已露出大理石地面。“现在是分头工作,我们帮群众清淤,其他同事下沉督查,了解受灾群众生活状况,对其他乡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大通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近期青海省仍有中到大雨,我们督促做好水利工程设施再排查,严防死守重点隐患区域,保障防汛救灾工作落地落实。”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防止降雨诱发其他灾害,大通县纪委监委成立4个督查组,会同职能部门,对全县20个乡镇开展实地监督检查,督促果断转移危险区群众。

  “救灾物品有专人清点登记吗?物资来源、捐赠方情况有没有注明?”灾害发生后,大通县收到了各地捐赠的款项和物资。为保障每一批捐赠切实用在受灾群众身上,该县纪委监委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督促建立物资台账,做好出入库登记。同时,深入临时安置点,跟进监督捐赠物资的车辆消杀,食堂、移动餐车等服务管理情况,进一步了解群众需求和心理动态,确保群众住得安心、吃得放心。

  坚持把纪律挺在防汛救灾工作第一线,青海省纪委监委指导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实地检查、明察暗访,引导全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防汛救灾工作纪律。对在防汛救灾中不认真履职,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从严从重从快追责问责。对贪污、滥发、截留、挪用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等腐败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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