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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完善澄清正名机制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86次

  “被诬告期间,我的生活和工作都受到了影响,澄清正名消除了心理负担,今后我一定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的关怀和信任。”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纪委监委干部,此前得到澄清正名的该县某派出所所长张某感慨道。

  今年5月,垣曲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张某违规收受礼品的问题线索。经多方走访、调查取证,发现举报人荀某因受到治安处罚而心生不满,为发泄私愤,编造事实对张某进行举报。公安机关认定荀某此举构成诬告陷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荀某作出行政处罚。同年8月,该县纪委监委召开会议公开为张某澄清正名。

  运城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把开展澄清正名、打击诬告陷害作为激励担当作为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制定出台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对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权限,以及澄清失实检举控告的情形、方式、工作程序等进行细化规范。

  在澄清正名方式上,运城市纪委监委注重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根据案件性质和造成的影响程度,根据不实举报的情形、性质、后果,灵活多样地使用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澄清正名。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持续推动澄清正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为149名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通讯员 杜倩 毕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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