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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容错纠错 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撑腰 时间:2022年10月26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159次

  今年以来,湖北省宜昌市纪委监委坚持容纠并举,既宽严相济、容错免责,又坚持纠错、立行立改,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什么错可“容”?什么错不可“容”?为给保护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供依据,今年3月,宜昌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宜昌市纪检监察机关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明确了可以容错免责的八种情形,四种予以从轻、减轻处理的情形及可不予立案的情形,给容错纠错范围划定了红线,同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宣读《办法》、拍摄《容错纠错,我们在行动》主题宣传片的形式,深入宣传容错免责工作,进一步释放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强烈信号。

  为确保容错免责工作的规范化,市纪委监委坚持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在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环节的文书中专门对是否适用“三个区分开来”政策进行评价和表述,压实各部室责任,把容错纠错切实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流程中。“《办法》中所规定的每种情形都可以在现实中找到案例支撑。”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实现精准容错,他们广泛收集了各类容错纠错典型案例,提炼特点归纳总结到每项条款中。

  容错不是最终目的,重点在于及早纠偏和及时补救。对于工作中存在失误和错误的单位和个人,该市纪委监委采取纪检监察建议书、约谈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等形式,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到位。除此之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联合组织人事部门形成合力,跟踪了解干部被容错后的工作表现与状态,共同推动咬耳扯袖常态化、跟踪回访经常化、关心关爱具体化,帮助敢想敢干者解除后顾之忧。

  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已先后对6人(单位)容错纠错免责,并在政策适当范围内,通报核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让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不让干事创业者灰心。”宜昌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探索建立容错信息库,实现容错信息共享、容错结果有效运用,用好用活容错纠错机制,为干事创业者免除后顾之忧,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新活力。(湖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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