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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强化巡纪联动 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效 时间:2023年12月07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302次

  “镇公房管理人员涉嫌履职不到位、公款私存,已违反工作纪律,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建议立即启动‘边巡边查’程序,移交纪委办理……”在日前召开的宁波市鄞州区委第四轮巡察中期会商会议上,经过对初步发现的问题线索的研判,巡察组当天即通过“边巡边查”绿色通道将此问题移交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办理。

  “按照之前的工作惯例,巡察结束后我们统一移交问题线索,周期短则1个月,长则3个月。现在从发现问题线索到移送办理,平均时限1周,而且转立案率也有了明显提升。”鄞州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底省委巡视反馈指出鄞州区存在挖掘问题线索主动性不足、个别案件查处较慢等问题以来,为深入推进巡视问题整改,区委巡察办与区纪委监委强化协调联动,通过“边巡边查”“兼职副组长”工作模式,实现多跨协同、精准出击,全力提升巡察问题线索移交办理质效。

  “边巡边查”工作机制要求,对于巡察期间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及时解决、形成震慑的问题线索,各巡察组在入驻前,通过书面去函、集中座谈、上门沟通等多种方式,提前锁定主攻方向、找准监督重点;巡察期间,公开联系方式,广泛收集问题,创新运用巡审联动、数据分析等举措,最大限度挖掘线索。在上一轮巡察中,巡察组对某镇及其下属村(社区)开展巡察,在中期会商过程中就梳理提交了问题线索13个。

  同时,为提升问题线索精准性,该区根据区委每轮巡察对象不同,由联系该地该部门的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巡察组“兼职副组长”,巡前主动沟通“交底”,巡中参与问题线索研判、边巡边移,巡后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督,并视情参与巡察“回头看”,做到全流程参与、全时段研判、全方位会诊。

  十五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启动以来,已移送问题线索14件,转立案13件,扭转了前三轮问题线索不精准、转立案率低的局面。截至目前,已对2名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处理,促使5名村社干部主动交代问题,极大提高了巡察组深挖深查线索的积极性,切实达到了提高效率、强化震慑的良好效果。(宁波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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