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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纪巡审"联动释放监督叠加效应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91次

  “经核查,区审计局移送的关于城中村改造建筑垃圾外运工程虚假招投标问题线索属实,已立案,后续将开展进一步调查。”

  “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涉案相关部门整改情况,放大‘巡察+’治理效应,推动形成整改闭环。”

  这是近期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纪巡审”联动会商会上的一幕。此前,区审计局开展城中村改造专项审计调查过程中,发现松台街道某城中村改造建筑垃圾外运工程的投标单位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涉嫌串标。

  经查,松台街道原领导干部蔡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工程招投标等方面未正确履职;时任某村村干部潘某为与其拉拢关系多次赠予礼品、安排宴请,参与串通投标违法活动。最终,区纪委监委给予蔡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潘某留党察看处分。

  案件的查处,得益于鹿城区建立的“纪巡审”联动机制。该区持续深化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深度融合,汇聚三方监督合力,实现1+1+1>3效果。

  “纪巡审”联动开展项目监督前期,审计小组与区委巡察组、区纪委监委相关科室组成联动督查组,了解被监督对象在个人经济、信访举报、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通过对线索的分析研判,督查组将纪委监委、巡察掌握的信息线索列为重点开展调查,将审计发现属于纪律检查的事项提供给相关单位,提请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核查。在此过程中,区审计局还将以往巡察发现问题未实现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事项作为审计重点,巡察组将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未实现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作为巡察必查事项,双方合力推动问题整改,强化监督合力。

  “纪巡审”联动使得监督力量相互支撑、工作相互补位、问题相互印证、结果互相运用,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有效提升了综合监督质效。

  “我们建立健全与审计、巡察等协作机制,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在立项计划、征询问题线索、移交要案查处、日常信息共享、处置结果反馈等方面实现‘全链条式’高效贯通。”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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