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欢迎您来到中企廉建与廉洁教育网

​云南:探索阳光监督员制度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时间:2022年06月30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286次

  近日,云南省曲靖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拨通了全国人大代表袁海波的电话,反馈其参与接访的群众反映某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邹某执法不文明问题的办理结果。目前,邹某被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并责令向单位做出深刻检查。

  “有了阳光监督员的监督,信访干部转变作风、钻研业务的自觉性更强了,信访举报处置工作时效性和精准度有了新提升。”曲靖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介绍,邀请阳光监督员参与信访工作,对信访举报受理处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接访工作方法不当、处置时限把握不精准等问题及时提出意见。

  为强化外部监督力量,曲靖市纪委监委探索建立阳光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媒体工作者、企业代表等干部群众中选聘了297名监督员,聚焦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执纪执法、工作作风以及“八小时外”廉洁自律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收集社会各界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社情民意,宣传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当好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员、信息员和宣传员。

  “第一次参与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我深受教育和警醒,也对审查调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据阳光监督员吕仙华介绍,在工作实践中,曲靖市纪委监委设立“阳光监督岗”,适时邀请阳光监督员参加工作会议、旁听庭审、参与日常监督检查和调研活动等,近距离了解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业务流程、工作内容和体制机制建设等情况。

  对于涉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阳光监督员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曲靖市纪委监委按相关规定办理后,通过适当方式向阳光监督员反馈。对阻挠阳光监督员履行职责、拒不接受监督或打击报复阳光监督员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下一步,曲靖市纪委监委将推动阳光监督员制度向基层延伸,探索保障阳光监督员履职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工作规范,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在一言一行中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以优良纪律作风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注:凡本网刊载的网民来信和转自其它媒体网站的信息资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及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一经核实立即删改,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编辑,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