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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监督式调研传导管党治党压力 时间:2021年11月02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430次

  近日,北京市纪委监委驻市文物局纪检监察组联合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对市文物局所属北京市文物交流中心开展监督式调研,与中心中层以上干部18人进行了单独谈话。此外,调研组还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察看环境、查阅资料等方式,确保调研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据了解,该组自2019年1月成立以来积极探索开展监督式调研,旨在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压紧压实驻在部门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所谓监督式调研,就是把日常调查研究和政治监督结合起来,以调研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来说,就是通过“看、听、问、谈、查、督”6个环节,全面了解一个单位、部门政治生态情况,发现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传导管党治党压力,督促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增强重要岗位、重点项目负责人的规矩意识,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调研组来到一个单位,要实地察看办公场所环境、工作氛围、项目实施现场情况,听取基本情况汇报,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提问,查阅全面从严治党文件、干部档案、重要会议记录纪要以及党建、财务、选人用人等内部管理制度、重大项目招投标文书、项目协议书、项目评审有关资料(专家组构成及评审意见)、项目资金使用账目等资料,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关键岗位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逐一谈话,深入了解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等情况。特别是单独谈话环节,许多干部职工向调研组人员敞开心扉,说出自己的心里话,说出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自己的意见建议。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将发现的问题以适当形式及时反馈驻在部门党组及被调研单位,并紧盯问题整改,形成监督式调研的闭环。

  为进一步规范监督式调研工作,该组于2020年8月制定出台了《驻市文物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式调研工作办法(试行)》,从调研的原则、对象、内容、方式、参加人员和分组以及调研前的准备、调研后的问题反馈和督促整改等方面对监督式调研工作进行了规范,使监督式调研更加扎实有效。

  截至目前,该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对驻在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了30余次监督式调研,与300余人次进行了谈话谈心,共发现问题80余个,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情况,向驻在部门党组制发纪律检查建议、工作建议和监督情况反馈等20余份,提出意见建议60余条。驻在部门党组高度重视调研情况反馈,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纳入党组会专题研究,分解整改任务,责成相关部门和被调研单位对照问题清单逐条整改落实。(北京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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