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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巡纪审联动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时间:2024年07月22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167次

  “完成对全市8个党组织的巡察任务,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214个,边巡边移问题线索1件,推动立案4人、留置4人。”这是云南省弥勒市强化“巡纪审”联动,释放监督叠加效应的生动实践。

  弥勒市积极探索“巡纪审”联动机制,将巡察“政治体检”、纪检监察“日常体检”、审计“经济体检”三方优势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信息互通、力量互助、成果互享,最大限度释放巡察监督叠加效应,提升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为确保三方联动有章可循、运转高效,该市采取以“一托二”,即以“巡纪审”联动监督巡察组为依托,下设专项审计组、纪检监察组的方式,组建联动监督工作组,制定《专项巡察组与市纪委监委专案组、市审计组联席会商制度》等,明确日常协作、线索移交、问题整改、成果共享等具体事项,解决“谁来联动、怎么联动、联动什么”的问题,切实把联动工作做细做实。

  在具体实践中,突出巡前“把脉”、巡中“会诊”、巡后“祛疴”,做好“巡纪审”高效联动通篇文章。巡前由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线索、审计报告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并将其作为关注重点,带着问题“巡”,瞄准重点“察”,从不同角度为被巡察单位“精准画像”,有的放矢地做好巡前准备。巡中联动监督工作组三方就疑点问题共同会商研判,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巡后紧盯问题整改成果共享,巡察组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巡察整改内容,审计将巡察反馈涉及的经济责任、资金项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审计监督重点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将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推动整改监督贯通融合,确保被巡察单位对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改彻底。

  同时,该市还探索建立“边巡边移、巡中成案”工作机制,对经联动监督工作组三方联动会商和研判定性的问题线索边巡边移,纪检监察机关随办随查,充分彰显巡察利剑作用。(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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