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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量化评估巡察整改成效 时间:2024年07月04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161次

  “此次评估共涉及对7个党组织反馈问题261个,其中,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241个。”近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对九届州委第六轮巡察整改成效进行量化评估,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评估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单位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按整改要求,持续做好基本完成及未完成事项的整改落实。”某被巡察单位负责人表示。

  为有效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大理州纪委监委紧扣细化党委(党组)巡察整改责任,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精准度,健全完善巡察整改质效量化评估体系。从整改成效、整改时限、精准问责、长效机制和政治生态等维度,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整改评估。

  该州围绕整改研究部署、整改组织落实、整改任务落实、满意度测评、综合测评5项内容,细化量化15条评估指标。在评估方式上,把被巡察党组织干部职工对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评估组对整改成效综合测评纳入评估指标,积极拓宽群众参与整改监督渠道,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走访、谈话了解等方式,推动评估工作可量化可操作。九届州委巡察以来,已累计组建21个评估小组,先后抽调40余名业务骨干参与评估工作。

  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大理州以“完成整改、基本完成、未完成”三个维度,对每个具体问题逐项量化评分,综合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巡察办日常监督掌握情况,实事求是评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针对评估发现的重点问题,梳理形成新的“问题清单”,点对点反馈被评估党组织,督促其限期“回炉”再整改。对巡察整改成效评估“一般”的,责令被评估党组织在2个月内重新整改,并对被评估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对评估“较差”的,依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提出问责建议,并责令重新整改。同时,把评估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重要内容,以评促干拓展评估成效。(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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