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辽宁省大连市纪委监委在办理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由家村党委原书记由某案时,发现其利用职务便利,在动迁过程中帮助辖区内企业违规多获得土地补偿款280余万元,致使村集体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我们紧紧抓住确定追赃金额、合理评估挽损空间、全力追缴违纪违法所得、追回不正当利益等重点环节,建立全链条挽损工作模式,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最大程度保护村集体资产。”大连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介绍,最终由某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事企业已将多占的土地补偿款返还由家村。
大连市纪委监委坚持以查办案件开路,深挖彻查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办理过程中,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紧盯涉农资金补贴发放、集体资源征占补偿、集体资产经营处置及项目建设管理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构建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动机制,严惩严治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
坚持“惩治防”有机贯通、一体推进,大连市纪委监委把深入开展调研、深化以案促改促治贯穿于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全过程。“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容易滋生系统性、领域性腐败,原因主要集中在监管主体履职不到位、制度不完善不落实、‘三资’管理有欠缺等方面。”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
针对相关问题,大连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地区和单位深入剖析已查处案件的主要特点,抓住症结、研究对策,深入查找制度薄弱点、权力风险点、监督切入点,推动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同时,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深化以案促改促治。
大连市纪委监委坚持在日常监督和常态长效上下功夫,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紧盯关键领域、重要环节、重点人群,加强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联动,配齐配强村级监督力量,不断完善基层监督网络,推动构建“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协同发力的监督治理格局,以系统思维深化标本兼治,守好农村集体“钱袋子”。(施胜民 赵加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