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水清澈多了,各项指标都能达标。”近日,江西省宜春市纪委监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组对该市宜阳新区某河段下游断面水质恶化问题进行“回头看”,宜阳新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现场介绍,“通过加快推进河道清淤、全面清查改建错接水管网等整改措施,从源头上治理,有效解决了断面水质恶化的问题。”
此前,宜春市纪委监委聚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发现北湖下游断面水质恶化问题整改进度滞后,第一时间督促相关部门抓好问题整改。
今年以来,宜春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专项督查,通过跟进监督、下沉检查、追责问责等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整改落地落实。
采取纪检监察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管“1+1”督查模式,成立9个督查组,紧盯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锂电产业相关生态环境问题,矿山和环境敏感区域的保护与修复,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责任落实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园区企业、矿山现场开展督查,通过以“下”看“上”,精准发现和分析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为打通堵点痛点,宜春市纪委监委紧紧扭住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清单这个“牛鼻子”,厘清各地各部门职责边界,贯通整改责任链条。对督查中发现的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协同不深入等问题,督查组下发问题反馈函向当地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反馈,同步抄送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抓实整改。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问题,要求明确牵头单位和其他责任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凝聚合力。
将需要持续关注、推动解决的26个问题纳入“跟进监督清单”,及时开展“回头看”,对屡查屡犯、整而不改、改而复发、治而不绝的,既追究责任人责任,也追究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截至3月底,全市共有14人因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不正确履职尽责受到严肃处理。(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