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全玲)为提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湖南省纪委监委结合近日出台的《全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通过以学促用、以案代训等工作机制,加强审理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办案质效全面提升。
湖南省纪委监委将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培养作为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专门制定培养工作方案,通过组织跟班轮训、重点培训、业务研讨、庭审评议等活动,加强审理骨干人才的培养锻炼。
“全省审理骨干人才库现有入库人员73人,覆盖省纪委监委、市州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省管企业和省属高校等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素质高、结构优。”湖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去年以来,该省纪委监委从人才库中分批选派22人到委机关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
在跟班学习中,湖南省纪委监委坚持政治培训与实战实训相结合。“注重提升跟班人员政治素质,每月参加1次‘审理讲堂’或研讨交流、安排1堂‘微党课’。”该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同时注重提升业务素养,开展跟班人员与审理骨干“结对子”活动,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安排跟班人员参与案件审理、疑难案例研讨、经验交流,参加案件质量评查、精品案件评选,推动其在学中干、干中学,全面提升干部专业能力。
为提升办案质效,湖南省纪委监委在以案代训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兼职案件审理人才制度,要求省纪委监委机关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高校纪委、企业纪委明确1-2名业务骨干为案件内审员,在案件移送审理前对事实认定、证据链条、条规适用等方面进行预审,把审核把关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过程,从源头解决案件质量问题,推动案件质量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