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泉 通讯员 张先坤)“经巡察了解,该同志作为村党总支部书记存在‘躺平’心态,工作不在状态,在矛盾困难面前担当作为不够,群众认可度低……”这是湖南省长沙县委巡察办向县委组织部移交的干部监督信息成果表中,对某村党总支部书记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和具体事由的综合评价。
今年1月,湖南省委巡视办印发《关于巡视形成干部监督信息成果的工作规程》。长沙县委巡察机构在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中,对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的干部,精准形成干部监督信息成果表,按程序移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村“两委”存在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长沙县委巡察机构将监督“探头”架到一线。各巡察组通过巡镇带村延伸巡、交叉巡察等方式,对7个镇(街道)74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巡察,同村干部、群众走访谈话,结合信访件处理、党纪处分、行政处罚等材料,综合研判村(社区)干部履职情况。
巡察发现,个别村干部存在工作不力、能力不强、作风不佳,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对此,巡察组集体研究并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建议,与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后,一次性将5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监督信息成果表和相关材料移交至组织、纪检等部门,用以研判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农村政治生态和基层干部考核评价工作。
“通过贯通运用干部监督信息成果表,协同发力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长沙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为抓手不断持续完善监督方法、强化监督贯通协同,助力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