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午饭,肖梦军戴上草帽、穿着单衣出了门。虽然已近岁末,南洞庭湖畔仍旧气候宜人。
“今年冬天暖和,今天最高气温24度。”肖梦军说,因年龄原因卸任“村支书”后,自己主要精力都放在瓜蒌种植上,每天都会去棚子里看看。
肖梦军所说的“村”,其实是湖南省沅江市漉湖芦苇场合兴洲管理区。漉湖是洞庭湖最重要的湿地生态湖泊之一,因湖汊密布、芦苇茁壮而闻名。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原有造纸厂关停,漉湖芦苇场改制成为漉湖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合兴洲管理区也更名为合兴洲社区。
从肖梦军的瓜蒌棚子往南二三里地,越过赤磊洪道,便是洞庭湖的下塞湖区。下塞湖地跨沅江、湘阴、汨罗三地,东、南、北三面均为河道,涨水为湖、退水为洲。2001年至2018年,私营业主夏顺安通过违规承包并非法修建矮围等方式将下塞湖占为己有,从事非法捕捞养殖、盗采砂石等活动,严重影响行洪,破坏洞庭湖生态。
2018年9月,矮围拆除数月后,记者曾登上赤磊洪道南侧与茶盘洲镇防洪大堤东侧交汇处的洲块。由于临近枯水期,土黄色的洲块露出湖面,如岛屿一般,在视野范围内绵延而去。洲块上,零星的牛粪和推土机留下的履带印,成为关于矮围的最后印象。
“这些年来,经过持续治理和保护,下塞湖面貌焕然一新,草更绿了,水更清了,鱼类鸟类也更加丰富了。现在洲块上能看到绿色的杨柳条和白色的芦苇花,不像以前光秃秃一片。”肖梦军告诉记者。
生态修复是个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下塞湖生态环境的优化,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推动。
在沅江,市纪委监委围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采取“室组地”联动、片区协作的工作方式,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督促指导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开展常态化监督,守护好一江碧水。
“在沅江市纪委监委的督促指导下,中心从讲政治的高度,对下塞湖区湿地保护恢复工作方案以及周、季度工作计划等严格审核把关,中心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全程跟进监督巡护巡查、植被复绿等工作。”漉湖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副主任陈帅举例说。
在沅江所属的益阳市,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下塞湖非法矮围背后的失职失责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连续开展“洞庭清波”专项监督。五年来,查处典型案件284件、问责814人,监督推动全市清除非法矮围757处、1031.3公里。
“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面广、点多、任务重,需要全面打通条块壁垒,汇聚监督合力。”益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市纪委监委整合监督资源,探索“区域联动”等监督方式,推动大通湖管理区、南县、沅江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定期会商、联合监督检查等方式形成监督闭环,破解监督难题。
在湖南省级层面,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工作部署,“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升级为常态化监督,涉矿涉砂、禁捕退捕、尾矿库等专项整治统一纳入其中。“洞庭清波”从“治水”发展到“治水、治土、治气、治林、治煤、治砂、治矿、治渔”等全领域治理,实现蓝天、碧水、净土全面防治。
湖南省纪委监委全面梳理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国家和省级层面督察、检查发现的问题,确定2023年挂牌监督整改问题127个;依托省生态环境厅开发的“洞庭清波”智慧监督平台,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电力监测、卫星遥感监测等手段,破解虚假整改、数字整改问题;持续完善专项监督期间建立的组织协调、线索处置、清单管理、督导检查和通报曝光等五项工作机制,为常态化监督工作提供制度规范。
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监督。今年1月至10月,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生态环境类问题线索397条,已处置315条,追责问责946人,立案272件,党纪政务处分237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53份。
“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背后的关系网、利益链,不仅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整改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样予以严肃问责。”湖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举例说,针对生态环境部来湘调研发现的沅江市巴南湖超时、超量、越界采砂问题,问责有关责任人16人,拟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4人。
在肖梦军看来,从整治下塞湖非法矮围到推进“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不仅带来生态环境的改善,也推动着思想观念乃至生活方式的改变。
“前些年我们这里还有偷猎偷渔的,现在大家环保意识提高了,很多人都自愿加入了护鱼队、护鸟队,一起来保护生态环境。生活上也不成问题,芦苇造纸厂关停后,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我们老年人有空还可以干点农活。”肖梦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