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产业项目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群众收入不稳定、难预料;扶贫资金使用、申报、管理督促指导不力……”为推动解决乡村振兴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黑龙江省北安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通过精准监督、靶向施治,净化基层乡村振兴领域政治生态,监督推动乡村振兴“加速跑”。
明确公开征集、强化监督、精准施治的总体思路,坚持把专项整治作为抓好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手段。
制定乡村振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明确5个方面17个重点工作任务。发布问题线索征集公告,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成立督导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全市下辖9个乡镇开展“调研式”监督检查。
督促相关单位从财务公开、涉农资金管理、白条入账、产业分红、公益性救助等方面入手开展自查。综合群众举报、调研查实、部门自查的情况,采取“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挂图作战、狠抓落实。
在监督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个别村在未能取得有效原始凭证或提供明细说明的情况下,使用自制凭证入账。针对此类问题,北安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各乡镇开展“白条入账”全面清查。对监管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加强对村级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等工作指导和监督。
“某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在农村闲置泥草房拆扒工作中,未及时将4万元补贴款发放给农户;私自截留村里应给付村民的挖掘机工时费10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支出,未及时归还。王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日前,北安市纪委监委查处一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北安市纪委监委以深入开展“小切口”整治乡村振兴领域问题专项行动为突破口,建立处置问题线索台账,严查快处,对在项目资金管理、低保五保、临时救助资金评定发放等方面存在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微腐败”,严肃执纪问责。(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