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此前,海南省纪委监委机关通过召开制度廉洁性评估专题会议的方式,对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送来征求意见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从制度廉洁性角度开展复评。
“有些领导干部通过违规变更土地用途、改变土地容积率等方式,向不法商人大肆输送利益,从中收受巨额贿赂,危害十分严重”“一些不法商人通过行贿领导干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以变更股权等方式非法倒卖土地,既逃避了公安机关对其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犯罪的打击,又规避了缴纳相关税收款,从中获取巨额非法利益,严重破坏土地管理秩序,成为土地领域腐败滋生的土壤”……为有效降低廉政风险,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情况,海南省纪委监委提出5条廉洁性评估意见。
随后,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集省纪委监委、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相关同志进行专门讨论,并向海南省纪委监委书面反馈廉洁性评估意见采纳情况:“关于增加市县政府批准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后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将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的情况予以公示并列入监督检查内容的意见均已采纳……”
记者了解到,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是海南省委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海南省纪委监委探索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努力从制度层面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去年11月,海南省纪委监委制发试点工作方案,选取5个市县和5家省直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
“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主要对象是可能存在廉洁风险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海南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告诉记者,对于制定或修订中的制度,要同步进行廉洁性评估;对于已生效实施的制度,则根据需要适时启动廉洁性评估。
目前,根据“谁起草、谁评估”的原则,试点地区已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初步确定制度起草单位自评和纪检监察机关复评的评估程序,压实制度起草单位制度廉洁性评估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则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在自评意见的基础上研提复评意见。
试点期间,五指山市纪委监委建立组织保障、全面评估、通报反馈等机制,确保廉洁性评估落实落地。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对2018年以来涉及权力相对集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起底清理、逐一过筛,确保一件不漏、应评尽评。截至3月底,共评估规范性文件115个,向7家单位书面反馈修改意见,修改意见吸收率达100%。
“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三不腐’一体推进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权力的配置和行使,扎紧防治腐败的制度笼子,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为深化标本兼治积累有益经验、提供实践依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