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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向13家市属国企选派纪委书记 赋予监察权限管住空白地带 时间:2023年03月18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630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灵娜 自吉林长春报道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向13家市属国有企业集中选派纪委书记,现场宣读任职决定,并召开全市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会议暨业务培训会议。同时,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企业纪委合署办公,任命企业纪委负责人为监察专员,通过赋予监察权限,强化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

  “我们把深化国有企业监察体制改革作为重点课题,进行充分调查论证。调研发现,一方面,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国企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逐年增加,但企业纪检机构自办案件数量较少;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纪委书记不能实现专职专责,也没有被赋予监察权,企业内部监察监督还存在空白地带。”长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为更好发挥市属国企纪检监察机构的协助职责和监督作用,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国资委选派13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同志到国企开展监督工作。

  此外,长春市启动对全市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专题业务培训,让新任职的市属国企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对于原来企业纪委的自办案件,尤其是已经开展初核的,接下来应该怎么办?”长春水投集团纪委负责同志联系工作实际提出问题。也有一些刚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纪委书记,咨询是否可以跟案学习、以案代训。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负责人李贤结合日常监督执纪工作实践为与会人员进行培训讲解,并现场答疑释惑。

  “从工作情况看,这些新任职干部到国企后很快就进入了角色,适应了节奏。”李贤告诉记者,在培训结束几天后,长热集团纪委书记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及时梳理企业廉洁风险点形成台账;长天集团纪委书记结合国企领域即将开展的一项专项整治,通过提前沟通、协调审计等做好准备配合。

  记者了解到,为推动形成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合力,长春市纪委监委还建立完善了常态化考核机制、专题汇报报告机制、协同配合机制、规范运行内控机制等机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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