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上海市纪委监委机关牵头,会同市委巡视办、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施行,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推动监督职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效果再提升。
近年来,上海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切实推动党内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探索深化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市纪委监委机关与市审计局建立归口协调、日常沟通、案件查处合作、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等四项协作配合机制,在查办重大案件以及开展民防专项检查、粮食专项领域腐败治理等方面,得到了审计专业力量支持。据统计,近五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审计机关移送问题线索800余件,立案450余件,处分400余人。
为进一步加强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实施意见》重点提出建立健全统筹协作、问题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监督联席会议等四方面机制。
在统筹协作机制方面,明确各单位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监督重点工作时要加强事前沟通协同,同时探索建立监督信息化管理平台和监督专业人才库。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方面,重点聚焦涉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关系国计民生重点领域和行业、重大经济贪腐等重点事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等四方面问题开展线索移送。在成果共享机制方面,明确各单位相互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机关将重大问题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内容,并加强整改约谈、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的,及时跟进调查处理,视情公开通报曝光。在监督联席会议机制方面,各成员单位在联席会议组织协调下,加强日常沟通联络,常态化开展咨询协商、业务指导、专业支持,推动党内监督和审计财会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有序衔接。
“要以《实施意见》出台为契机,切实把党内监督和审计财会统计监督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推进,构建形成衔接顺畅、保障有力、协调高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持续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上海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