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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沉睡保证金 时间:2023年02月14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185次

  “投标保证金已悉数退还给我们了,公司资金流的压力减轻了不少。”日前,安徽桓垣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定强向安徽省铜陵市委第三巡察组工作人员说。这笔保证金的退返,源于此前开展的一次巡察。

  在十一届铜陵市委第二轮巡察中,负责巡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市委第三巡察组工作人员发现,该单位在接收企业投标保障金的账户内,有3180.65万元的保证金长期滞留。

  “根据有关规定,为防止投标人违约等情况出现,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需要预先缴纳一定的投标保证金。”巡察组工作人员介绍,这笔钱一般是在中标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然而,巡察组工作人员通过对投标保证金账户清单梳理分析,发现有39笔保证金长期滞留。

  “造成沉积的原因,主要是招标人(代理机构)因各种因素未发出保证金退还申请指令,或是未明确保证金是否退还意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丁继东向巡察组解释。此轮巡察前,该中心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中未设置催办环节,与招标人(代理机构)间有效沟通衔接机制不顺畅,从而导致投标资金长期滞留在账户上的现象。

  了解情况后,市委第三巡察组报经市委巡察领导小组批准,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作为巡察期间“立行立改”事项,督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期整改到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集中清退工作专班,全面梳理任务清单,优化简化资金退还流程,及时退还了巡察组发现的沉睡资金3180.65万元。

  同时,市委巡察机构督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滞留保证金催办制度,再次梳理出并退还符合要求的保证金32笔148.5万元。全面推行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子保函拓展到工程质量、履约和农民工工资等领域,办理电子保函业务14400余笔,释放企业流动资金48.83亿余元。(通讯员 孙照柱 殷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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