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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学工作方法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76次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斗争是天然的品格、工作的常态。新征程上,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在深学习上下功夫,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作为一种政治追求、一种工作方式、一种生活习惯;在实调研上下功夫,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找准问题找对路径,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举措;在抓落实上下功夫,敢于动真碰硬,狠抓执行落实,体现担当作为。实践中,贵州省纪委监委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攻坚破题,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大调研工作格局,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开创新局面。

  坚持加强领导与示范引导并行,以上率下凝聚调研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调查研究不仅是一种工作方法,而且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得失成败的大问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深入调查研究,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纪检监察的大量工作,本质上就是调查研究。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加强调查研究,把普遍性问题找出来、把真实情况摸上来、把基层创新经验总结好。

  贵州省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监督调研工作,及时跟进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工作要求,注重发挥组织作用、系统优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切实以高质量调研服务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省纪委常委会每年专题听取调研工作整体情况汇报、审议年度调研工作方案,从严压实责任。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率先担当,在全力协助省委主要领导开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大课题调研的同时,着眼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牵头围绕从严管理监督与鼓励担当作为有机统一的路径机制、新时代贵州廉洁文化建设等重点课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作出示范。省纪委监委其他班子成员每年立足各自分管领域实际精选调研课题,小切口、大纵深,实打实解剖“麻雀”,树立了以调研推动工作的鲜明导向。为促进省纪委委员履职尽责,省纪委专门制定出台《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调查研究工作规定》,对省纪委委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进行规范,要求省纪委委员每年自主完成一批课题调研,积极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

  在省纪委常委会的组织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同向发力,将上级交办课题与自主选择课题统筹起来一体推进,将调研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每年年初,聚焦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最新部署要求,认真梳理亟待破解的课题、实践面临的难题、工作存在的问题,精心谋划提出年度重点选题清单,印发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点,将重点改革课题进行责任分解,并提请纳入省委重大改革课题的盘子,确保更好地整合资源钻研突破。2023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共完成优秀课题近90项。2024年,新成立的贵州省纪检监察协会注重发挥背靠省纪委监委机关、辐射全系统、面向学术界的独特优势,积极创新平台载体,推动把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实务工作的新老同志和长期从事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联合起来,集中攻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和实践课题,为科学决策发挥咨询和参谋作用。

  坚持做实调查与做深研究并重,优化方式提升调研质量

  调查研究,调查是基础,研究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经常扑下身子、沉到一线,近的远的都要去,好的差的都要看,干部群众表扬和批评都要听,真正把情况摸实摸透”“要在深入分析思考上下功夫,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找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贵州省纪委监委深刻把握调查和研究的辩证关系,与时俱进创新调查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精准度,下更大气力深化研究,坚决杜绝调查多研究少、问题多分析少的情况发生,确保发现真问题、真解决问题。

  一方面,始终坚持带着问题、深入一线开展调查,注重用好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查办案件、巡视巡察、综合督查等渠道反馈的信息,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紧盯什么问题,问题发生在哪个环节就聚焦哪个环节,奔着问题去、追着问题查,做到靶向出击、精准发力。注重在调查中发现新问题、听取真意见,根据课题所需,综合运用书面调研、实地调研、座谈交流、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借助大数据技术赋能,确保牢牢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把客观情况搞清楚、搞准确、搞全面,保障调研实效。如,在针对“一把手”政绩观问题的相关课题调研过程中,省纪委监委相关课题组采取“四不两直”、一对一访谈方式广泛进行摸底调研,严格保密谈话内容,有效引导基层干部说真话、讲实情,确保调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省纪委监委加强对调研工作的日常统筹调度,督促在调研过程中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扎堆调研、重复调研等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到基层召开座谈会的规模和频次,坚决避免加重基层负担。同时,各课题组利用开展全员培训的时机,引导参训学员围绕重点课题开展研讨交流,群策群力把调研抓实抓好。

  另一方面,对调查得来的第一手材料和情况,坚持做好深加工、精加工,剔除杂质、挤掉水分、提升纯度,在此基础上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分析研究,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现象看本质,深挖背后的症结根源,抓住解决问题的“题眼”。坚持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找方向、找思路、找答案,系统整理、深学细悟,准确把握运用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守正创新、实事求是,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注重借鉴吸收其他兄弟省份好经验好做法,结合贵州具体工作实际,围绕探索实践的路径方法,全方位开展调研论证和效果评估,着力提升课题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如,省纪委监委在协助省委开展“完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课题调研过程中,积极动员在省外挂职的干部参与调查研究,引导其发挥挂职优势,深入学习借鉴当地成功经验,助力攻坚破题;针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后,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督促对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建议进行再评估、再论证,确保调研成果科学严谨、务实管用。

  坚持谋划对策与狠抓落实并举,用好成果释放更大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衡量调查研究搞得好不好,不是看调查研究的规模有多大、时间有多长,也不是光看调研报告写得怎么样,关键要看调查研究的实效,看调研成果的运用,看能不能把问题解决好。”贵州省纪委监委坚持把调查研究与推动工作、建章立制、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既立足当下,一步一个脚印解决具体问题,又放眼长远,多献务实之策、多谋长远之计,着力把调研成果全面、实时、高效地转化为治理实效。

  把监督调研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边调研边转化,将调研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转给相关职能部门,以便其在日常工作中针对性加强督促指导、推动立行立改;将经过充分论证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及时转化实施,着力破解影响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堵点淤点、短板弱项。省纪委监委每年举办调研成果交流研讨会,领导班子成员聚焦各自领衔的课题,提出真知灼见,碰撞思想火花,形成优化决策、改进政策、促进工作的思路办法和具体举措,真正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调研结束后,及时制定调研发现问题清单和成果转化运用清单,一一进行责任分工,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能落地,并注重加强对转化运用情况的评估检查、督查问效,打通从“知易行难”到“知行合一”的各个关节,坚决防止简单以调研报告交差,坚决杜绝将调研工作搞成“调而无用”“调而不用”。

  把监督调研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一方面,通过调研及时总结提炼基层鲜活经验,推动将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另一方面,注重结合调研反馈信息,及时发现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常态化开展法规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估,推动查缺补漏、改进提升。2023年,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39件,每一件都是深入细致调研的结果,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把调研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在调研中培养锻造干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用调研的质效来检验干部能力水平。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每年分层整合骨干力量参与重点课题调研,强化实战练兵。省纪委监委每年定期举办调研法规工作业务培训班,就如何抓调研、如何研提对策、如何起草调研报告等,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从事调查研究的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强化以训促干。(贵州省纪委监委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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