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形象和威望、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仅直接关系党的命运,而且直接关系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民族的命运。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务必要增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凭借伟大、光荣、正确的政党形象赢得群众信任,牢牢把握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塑造党的形象的有力举措。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有利于加强党性修养、整顿政治风气、发扬优良传统,能够使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为始终处于正轨,从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对党放心满意,进而支持党、拥护党、跟随党,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目标前进。因此,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将纪律建设推向纵深的可靠办法,是以党的自我革命激发党的社会革命效能的重要方式,是党员形成依规办事自觉意识的必然路径。
以党内法规制度为镜,做好“形象管理”
党内法规制度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拥有9800多万名党员的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党。组织规模如此庞大的政党,要想保持良好的形象,不仅要靠广大党员的自主自为,更要靠党内法规制度的长期规范作用。
一方面,借助党内法规制度,党划定了“可为”与“不可为”的“高压线”,明确阐释党的底线要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第四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中强调,任何一名党员“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党内法规制度从政治纪律的高度看待党的形象问题,要求全体党员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塑造党的形象提供了法理依凭。
另一方面,党内法规制度从宏观和微观双重视角探究党的形象的发展路径,细致描绘党的形象的轮廓和内里。除附则外,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宏观层面详尽说明了党组织和党员的应然形象,及其损害党的整体形象的行为认定、责任归属、处分措施和补救办法。《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制度,从微观层面树立起各级党委、各行各业的党员形象标准。
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展现党员干部风采形象
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党员干部的日常作为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党的形象,党员干部形象好坏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的看法和印象。党中央明确要求“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纪学习教育有助于为塑造党员干部形象给予支撑。
于为民形象而言,严明党纪要求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防止党员干部自以为是,凌驾于群众之上,漠视、欺压群众,成为超越群众的存在。必须倾听群众呼声,实现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相统一,坚决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力图通过党纪学习教育使全党矢志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于务实形象而言,一张好的蓝图,只要是科学的、切合实际的、符合人民愿望的,大家就要一茬一茬接着干,干出来的都是实绩,广大干部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醒党员干部必须摒弃错误政绩观,从重或者加重处分那些追求形式、热衷排场、调门高做事少、沉迷“形象工程”与“政绩工程”的党员干部。
于清廉形象而言,腐败是人民最痛恨的政治现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教导党员干部慎独慎微、干净做事,反对特权思想、滥用职权和谋求私利,要以坚韧的底气和定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保证政治清明和党员清正,为助力中国式现代化、跳出历史周期率打造坚强的党员干部队伍。
以党纪学习教育成效 为党的形象增添新的光辉
切实拓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覆盖面,确保全体党员严守党纪党规,增强党员干部的研判局势本领、为民解忧本领、依法执政本领、依规办事本领,通过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从而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捍卫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加强新时代党的形象建设的关键路径,是增强中国共产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的必然要求。
其一,党纪学习教育应做好资源配套,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高校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和特长优势,综合运用讲授研讨、模拟体验、调研访谈等方法,在教学相长、教研相成中探究党的形象成长路径。
其二,党纪学习教育应用好正反典型,提倡党员效仿领袖英雄和标杆榜样,在学习违纪案例的基础上镜鉴、检视自身,讲清合格合规与做人为官的红线,形塑党员先锋形象。
其三,党纪学习教育应讲好量纪尺度,明晰诋毁和歪曲中国共产党形象的事件定性标准,使受教育党员深刻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在把党纪学习教育内容向具体工作实际转化的过程中,让受教育党员深度体悟量纪情节和分类,保障党的形象建设工作向好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