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管高校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去年以来,山东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处置问题线索90件,办结88件,处分17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占比66.7%。今年上半年,借助“室地校”联合办案优势,对4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与地方纪委监委开展联合审查调查,已留置5人,初核成案率显著提升。
山东大学规模较大,一校三地(济南、威海、青岛)的办学格局,客观上带来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不清晰、人员分散、机构重合的弊端。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一校一策”实施方案均明确指出,山东大学存在“一校三地治理体系不够健全,一体化发展的蓝图和思路举措还需落实落细”的问题。
瞄准这一制约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山东大学撤销威海校区和青岛校区纪检监察机构,将原有干部编制和领导职数统一调整至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增加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编制数。同时,设置5个内设机构,实现了一校三地“职能、机构、人员”完全一体化,有效破解监督力量不足、监督发散、监督效能逐级减弱的难题,大大提高了监督效能。
“通过建立一校三地一体落实机制,我们把威海校区、青岛校区监督协同工作纳入学校监督工作总体布局,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对外实现监督全覆盖,对内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良性机制,推动监督工作全面覆盖、有效延伸,构建既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山东大学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山东大学监察专员陈向阳说。
体制捋顺后,山东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建立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机制,实现校部机关、教学科研单位、校区、附属医院、校办产业等领域监督全覆盖。通过加强对联系单位的日常监督和政治生态研判,便于把握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律性特点持续跟踪问效,把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做深做透,监督全覆盖有效性进一步增强。
记者了解到,高校的“微腐败”问题比较突出,涉及的金额不大,但影响恶劣。过去由于体制不健全,山东大学分校区违规违纪使用科研经费问题存在不易发现、难以查处的情况。
“体制改革后,我们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先后严肃查处青岛校区、威海校区两起通过学生套取科研经费、师德失范问题。”山东大学纪检监察机构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牛玉国告诉记者。
在此基础上,该校纪检监察机构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通报”。凡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一律在全校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例如,在2024年山东大学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会上,青岛校区某教师李某某通过学生账户套取科研经费的违纪违法情况被通报到全校每个学院、每名教师,并由相关纪检监察室对整改情况追踪督办。
“改革将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加强版’的纪检监察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干出‘升级版’的事业。”陈向阳表示,将继续加快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一体化变革、全方位重塑、系统性升级的步伐,努力推动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制胜优势,为加快建设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