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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原主任马凤霞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3年11月22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163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原主任马凤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凤霞身为纪检监察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背弃理想信念,丢弃党性原则,信仰迷茫、精神迷失,不信马列信鬼神,痴迷封建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教育整顿期间顶风违纪,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购物卡,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干预插手执纪执法活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组织人事、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凤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马凤霞开除党籍处分;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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