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3日电 (记者 赵 岩 通讯员 高 雅)今天,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涉网络暴力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并发布了涉网络暴力典型案例,呼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网络暴力治理,加强网络空间人格权益保护,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
据介绍,北京互联网法院涉网络暴力的案件主要为以名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等人格权益受到侵害为由提起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自2018年9月建院至今,该院以自然人为原告、以判决形式审结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共465件,其中名誉权纠纷案件最多,占比55.3%。调研发现,新型网络暴力手段层出不穷,出现“抽奖转发”“0.01元链接挂人”等新侵权形式,助推侵权信息迅速广泛传播。部分网络自媒体、营销号、网络大V往往为了吸引关注度和流量,制造猎奇信息、挑起网民情绪或跟风炒作热点事件,引发众多跟帖评论进而引发网暴;部分青少年判断力相对不足,容易被舆论裹挟或盲目追星,参与到网暴活动中;一些发生在线下的纠纷,侵权人为泄愤或报复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经网络发酵蔓延,引发网络暴力。部分平台对实名认证落实不严、对网暴行为干预处置能力不足、对“通知—删除”规则适用僵化,未能有效遏制网暴蔓延。
“侵权主体难以直接锁定、侵权行为复杂多样和侵害后果难以量化是此类案件审理的主要难点。”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瑞罡表示,面临网络暴力司法治理的新形势,该院坚持强化人格权益网络保护工作,依法保障网暴受害人权利, 下转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 坚决惩治网络暴力侵权行为,依法落实和强化平台责任承担,依法确定“网络大V”的核实注意义务,不断探索完善涉网暴案件的裁判理念和规则。
该院建议,网络平台尽快完善网络暴力识别和判定机制,依法从严处置处罚网暴相关账号,严防网暴信息传播扩散;网络媒体严守职业伦理规范,强化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正面宣传;广大网络用户依法科学使用网络,广泛汇聚网络空间向上向善力量,让正能量始终充盈网络空间。
“北京互联网法院将进一步通过发布涉网络暴力典型案例、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制作线上普法视频等方式,向社会明确传导‘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理念,引导广大网民共建美好精神家园。”赵瑞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