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反映,张集镇国土所在处理吴邵村村民李某占用集体土地这事上不作为,损害了村集体的利益……”2022年初,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监委第四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接到村民举报,随即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线索展开核查。
“建房之前,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了吗?”核查人员找到村民李某询问道。
李某把建房过程告诉了核查人员,原来,同村村民赵某于2011年向村委会承包了鱼塘和旁边的空地,但因为鱼塘位置偏僻,赵某经营得并不好。2015年初,当赵某听说李某想找地方盖房子时,就提出把自己的鱼塘和空地都转包给李某,于是李某就在鱼塘边的空地盖了房。
“建房期间,相关部门对你无手续建房行为制止过吗?”核查人员继续问。
“没有,一直到2016年10月房子全盖好了,也没有人出面问过。”李某回忆道,“不过2018年上半年,镇国土所的人找到我,要求我停工,那时房子都建好了,就让我在什么通知书上签字之后就不了了之了……”核查人员也从赵某那证实了李某的上述说法。
与此同时,另一组核查人员来到镇国土所调取相关台账资料。
“吴邵村土地控违及日常巡查业务就是我负责的,我们在李某建房的时候就及时查处过了。”张集镇国土所副所长赵守宇一边翻找着材料一边说,“这是2016年4月我给李某出具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他的房子当时还没建好……”
然而核查组在对走访记录和调取材料进行分析研判时,却发现李某与赵守宇的表述存在严重矛盾。“要么是赵守宇履职不到位,要么就真如李某所说,建房期间没有职能部门出面制止,直到2018年上半年,镇国土所才第一次出现并出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这样一来,2016年的《通知书》就解释不通了,难道它是‘穿越时空’而来的?”核查人员分析道。
通过仔细的摸排,核查组终于在《通知书》的执法人员签字上发现了端倪。
“这张《通知书》上签字的执法人员唐某在2016年的时候还没到你们所工作吧?”面对确凿的证据,赵守宇自知再也掩饰不住了。
“是我发现得太晚了,李某的违建已经形成一年多了,为了规避自己的责任,我当时带了两份空白通知书去了现场……”赵守宇对于自己工作中这种弄虚作假的形式主义行为供认不讳。“两份通知书我都让李某签了字,但我把用来存档的那份文书的‘时间’栏空了出来,回来后填上了2016年4月……”
最终,赵守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同时,徐州市铜山区监委第四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积极督促张集镇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拆除违法建筑,挽回集体经济损失。(通讯员 闫嘉威刘京 ||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