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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 | 一笔蹊跷的银行贷款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186次

  “你说所有支出的资金都没有问题,为什么账本上还有集体资金支付村民纪某贷款偿还的记录?他已经去世6年多了。”面对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询问,龙川镇龙泉社区纪家村一组副组长、北城农贸市场建设工程管理小组成员、出纳杨虎辩称道:“他虽然去世了,但他贷款参与我们村农贸市场建设的资金还未还清,所以还有偿还记录。”

  “那银行流水是怎么回事,还款清单上怎么没有纪某的名字?还有这张保险公司理赔单为什么显示纪某的全部贷款在他去世后就由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全部偿还结清了呢?”

  此前,南华县纪委监委在对集体资金超过30万元的村(社区)开展“三资”提级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已经去世的村民居然还有用集体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记录,由此发现了一笔蹊跷的银行贷款,顺着这条线索进行核查,引出一个长达6年的典型的“蚂蚁搬家式”贪腐案。

  2012年9月,为了发展集体经济,纪家村一组以村民联保方式向银行贷款,筹集资金建设北城农贸市场。该村民小组副组长杨虎被推选为管理小组成员,担任出纳,负责农贸市场建设资金管理及村民银行贷款本息偿还工作。

  2014年2月,参与贷款的村民纪某意外去世,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已提前偿清纪某名下贷款。陡生贪念的杨虎打起了借机揩油的算盘,刻意隐瞒了纪某贷款已偿清的事实,仍然每月从市场建设资金中以2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数额,打款至纪某账户佯装偿还贷款,两年间共套取集体资金7.86万元。

  “第一次违反规矩、逾越底线之后,发现也没出什么事,于是越陷越深,以致难以回头。”杨虎回忆道。

  为了增强隐蔽性,杨虎制定了“长期持续、少拿多次”的“细水长流”战术,开启了“蚂蚁搬家式”捞钱的贪腐之路。

  2012年至2014年间,杨虎每月通过虚列农贸市场建设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方式,将套取的集体资金3.51万元占为己有;2013年至2019年间,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等方式,将村民缴纳的建房款28.65万元占为己有……

  从几百元、几千元,到上万元,尝到甜头后,杨虎自认为找到了不劳而获的“捷径”,在北城农贸市场的整个建设过程,他都如法炮制,6年间先后18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累计涉案金额达150多万元,而这些资金大部分都被其用于吃喝玩乐及高档消费。

  2021年8月,杨虎被开除党籍。同年12月,法院依法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判处杨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涉案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细究杨虎作案的过程,手段其实并不高明。表面上看是他利用职务便利,贪得无厌,深层次看是基层‘三资’监管缺失,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流于形式。”办案人员说,在调查过程中,杨虎所在社区和居民小组干部多次提到,杨虎是“经验丰富的村组干部,还曾经是村里的致富带头人”,盲目认为他不会出差错,因此没有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导致杨虎屡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

  对此,南华县用好案件“活教材”,以此案为典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对村(社区)集体资金、资源、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持续深化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管,推动监督下沉落地。此外,该县还全面运用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现村(社区)集体资金线上审批、实时监督、全程留痕,以智慧监督助推基层“阳光晒权”,切实守好“三资”钱袋子,堵断“贪蚁”搬家路。(云南省楚雄州纪委监委 李建华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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