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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对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一体化"政治巡察 时间:2024年06月11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140次

  “眼下承揽业务正急需用钱,这可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近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南京市一家装饰公司老板王某终于拿到了拖欠近三年的18万余元货款。此前,因购货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木门供货款,该公司诉至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但钱款一直未执行到位。建邺区委第二巡察组了解到该情况后,会同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区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合力推动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去年下半年,十五届南京市委部署开展第五轮巡察,专门安排一个巡察组,统筹11个区委的巡察力量,上下联动对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一体化”巡察,着眼推动破解司法判决“执行慢、执行难”等突出问题。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重点关注履行司法审判职责、执行领域突出问题,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和江北新区法院分党组、江宁经开区法院分党组开展巡察,同时协调全市11个区委巡察机构,分别由区委派出巡察组对本区法院党组开展巡察,市区联动、同题共答。”市委巡察机构有关负责人介绍。

  针对法院系统专业性强、巡察深入难的问题,市委巡察办精心组织巡前培训,将各区巡察干部统一纳入培训范围,帮助参训干部快速了解法院工作有关要求、巡察监督工作目标等内容。正式进驻前,根据市委巡察办提供的政策清单、问题清单、综合监督信息清单、重点领域风险清单等“四清单”,市委巡察组进一步细化监督重点,梳理7个方面26个问题,并指导各区委巡察组制定具有地区特点的问题清单,进一步明确监督要求、统一监督标准。根据梳理情况,巡察组将审限内结案率低于规定下限、二审服判息诉率逐年下降、执行案件结案率持续下滑等问题作为了解重点,着力挖掘问题背后少数人员履职担责不到位甚至干预司法公正等问题。

  在负责对借款合同纠纷案涉及的一处厂房进行司法拍卖过程中,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刘某未认真履职,以致买受人延期数年方清付,损害了债权人和被执行人权益。因不正确履职,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机构还协调省、市法院分别派出力量,对市、区法院同步开展司法巡查,实现上级部门协管监督、地方党委领导监督“双到位”;协调市审计局派员进驻市法院开展诉讼费执行款专项审计,指导各区巡察机构与本区审计局对接,安排相关力量开展审计监督。市委巡察组先后召开一体化巡察全市法院系统座谈会、司法巡查与政治巡察对接会和诉讼费执行款专项检查座谈会,推动省市区司法巡查、政治巡察、经济审计工作协同联动。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委巡察组举一反三、深入研判,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法院系统建立健全相关管理、督导、问责机制,纠正已出现的问题,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区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为落实溧水区委巡察反馈意见,该区法院系统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建设、诉讼退费和执行案款发放等三个专项整治,积极破解“执行难”困境,案件办理质效明显提升;建邺区纪委监委督促区法院开展“一案一策”集中执行,推动执行完结经济合同纠纷478件,执行到位1340余万元。

  据了解,全市“一体化”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27件,已立案8人,留置1人,推动全市法院系统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切实履行审判机关职能。(南京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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