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私心作祟,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 近日,在处分决定宣布会议上,马某某悔恨地说道。
2023年11月,四川省青川县委第三巡察组乡镇巡察小分队在红光社区开展入户走访时,群众反映社区部分集体圈舍长期被锁住,使用人情况不明。
“那是政府修建的圈舍,是给群众免费使用的。”“社区书记马某某离任后,没有向社区移交,大家都以为那是他个人的。”附近的老百姓七嘴八舌地说道。
“我锁住的25间圈舍是分配给外村群众的,分配名单我可以提供。”在与马某某第一次谈话中,马某某这样说。
通过查阅项目资料,对外村群众开展走访核查,真相渐渐浮出水面。原来,为了解决集中安置点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政府出资在红光社区修建了圈舍100间,社区召开群众会议商定群众可以进行购买,后县财政又下达了50万元的专项扶贫资金,将其中的70间圈舍买回,归社区集体所有,供安置点群众免费使用,但在分配过程中马某某动起了小心思,谎称其中25间圈舍已分配给外村群众,实际则被其个人占用。
2024年3月,马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缴纳2500元租金至红光社区集体账户。镇党委对社区“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辖区内的集体经济进行全面梳理,严防类似问题发生。
青川县坚持以纪巡贯通融合为基础,探索组建乡镇巡察小分队,由本轮被巡察乡镇纪委书记担任队长,从乡镇从事纪检、党建、财务、项目等专业领域择优选取业务骨干为队员,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审批、统一授权,在巡察组的领导下开展对村(社区)巡察工作,作为巡察组力量的补充。
“巡察组+乡镇巡察小分队的模式,有效缓解了对村(社区)巡察人员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同时也发挥了基层小分队了解民生实情的优势,在快速精准发现问题、解决深层次矛盾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说。
十三届青川县委第四、五轮巡察以来,共组建7支乡镇巡察小分队,参与对55个村(社区)巡察,巡察发现村(社区)问题797个,移交问题线索5条,立案调查5人。(四川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