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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整治结合 监督守护群众“粮袋子”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201次

  “为什么这个出入库单上记录一辆车装了50吨粮食?我们前期调查,了解到粮食转运车一般情况下只能装20-30吨,最多不超过40吨,这张50吨的出入库记录单肯定有问题。”

  日前,四川省雷波县在开展问题线索调查核实中,从一张粮食转换出入库单上找到了突破口,逮住了县粮油贸易总公司原总经理朱治华这只“粮耗子”。经查,2014年以来,朱治华在担任雷波县粮油贸易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储备粮轮换工作中采取虚假交易方式,套取新旧粮价差补助款230万余元。

  朱治华案只是凉山州严肃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之一。自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凉山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案件查办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紧盯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重点环节,严肃查处一批“靠粮吃粮”的“粮耗子”。截至目前,全州查处涉粮案件89件89人,留置17人,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5人。

  “不仅要揪出‘粮耗子’,还要补好‘漏粮’的窟窿,守好‘粮袋子’。”凉山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为此,州纪委监委围绕“人、责、粮、库”,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涉粮领域进行拉网式清查。既查县市、国有粮油企业政策执行、责任落实情况,又查涉粮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情况,更查国有粮企库贷情况。发现并查处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重点环节虚报数量、以陈顶新、空进空出;主管监管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粮企资金监管混乱、内控机制缺失等突出问题262个,目前已督促整改完成问题210个。

  用好查办的典型案件,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总结,深挖案件发生原因、存在的漏洞,剖析案件背后的个性问题和普遍性情况。凉山州纪委监委既针对性向案发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限定整改时限,推动以案促改,又以点及面对粮食领域外部监管缺位、内部监督失效、权力运行制约不足等普遍性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强化监管,建立健全制度57项,推动粮食企业健全规范生产经营、优化管理、监管审批、岗位职责等方面制度文件,推进10个国有粮企完成公司制改革,实现以案促治。

  不仅如此,凉山州纪委监委还把查办的案件作为“活教材”,通过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到案发单位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强化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推动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今年以来,累计通过多种方式通报典型案例35件,19名业务主管部门干部职工主动说清问题,2名国有粮企负责人主动投案。(四川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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