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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专项整治供销社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 时间:2021年11月18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434次

  连日来,甘肃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落实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落实整改任务等四个方面问题,全面整治供销社系统各类腐败和作风问题。

  “全省供销社系统在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农民增收、脱贫攻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从日常监管、巡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等情况看,还存在许多不足和短板,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作用的发挥。”甘肃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张云生表示,此次开展专项整治,就是要精准聚焦,靶向施治,营造供销社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如在供销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甘肃省提出,重点整治内外勾连,在项目建设、资源开发、物资购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作经营等方面滥用职权,搞权钱交易、损公肥私、利益输送、侵吞社有资产资金,违规为有关企业和个人担保,挪用公款和利用社有资源用于个人营利活动等靠社吃社问题。在作风建设方面,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严格,违规吃喝、滥发津补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和乘坐交通工具、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9月30日,全省供销社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启动后,省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映供销社系统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并将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供销社系统的问题线索,以及巡视巡察、公安、审计、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乡村振兴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并纳入,建立专门问题线索台账统一管理。

  与此同时,全省各级供销社对照专项整治重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检视,全面排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并全面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巡视巡察、审计、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专项整治工作中,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组织部、编办、发改、公安、财政、农业农村、商务、审计、市场监管、乡村振兴等部门,在各自职能职责范围内,加强对供销社系统的监管。如组织部门检查选人用人等方面政策的落实情况,梳理有关信访反映及处理情况;财政部门检查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农业农村部门检查有关扶持资金及政策的落实情况;商务部门检查农业农资供应、涉农电商平台建设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场监管部门梳理供销社系统企业涉及市场监管方面的信访、举报、案件办理等情况;乡村振兴部门检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政策落实情况。

  近日,省纪委监委专门成立问题线索核查工作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负责省供销社系统问题线索核查,督导市(州)、县(区)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加大力度推进专项整治问题线索查处。(甘肃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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