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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上下联动 拧紧农村“三资”监管“螺丝” 时间:2022年11月16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156次

  “河洲村约100亩的林场出租期长达70年,每年租金2500元,这租赁合同既不合法,又损害了村集体利益。”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纪委监委督导组在对寺面镇村集体“三资”情况开展监督时,指出了该村村集体资源出租合同期限过长,租金收取偏低的情况。

  在检查中,督查组了解到村干部不熟悉相关法律,且存在出租急切心态,对其进行批评并督促该村与林场承租人就租期和租金调整事宜进行协商,重新拟定合同。同时,要求镇党委加强对村干部财务法规知识培训,避免村集体利益继续受损。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与资源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物质基础。今年以来,平南县纪委监委围绕农村“三资”管理、基层微权力运行等问题,统筹协调基层监督力量,紧盯关键要害精准靶向施策,着力破解“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在对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时,平南县纪委监委坚持上下联动,推行以县级为主,县镇村三级联动工作模式,形成县纪委监委“出题”,镇纪委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同“答题”的监督模式,由县纪委监委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蹲点调研、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使用和监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分析研究突出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由镇纪委统筹落实整改,村务监督委员会日常跟踪问效,推动实现协调联动监督,提升对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质效。

  针对检查中发现村集体收支监管不到位,特别是“村财乡管”要求不严格执行等问题,平南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一。如大鹏镇2019年大山村获得生态林补助资金26万元,该村集体资金转入村干部账户,未按照要求存入村级账户。该县纪委监委在督促该村全面排查梳理村集体经济收支情况的同时,对大鹏镇党委发出工作提醒函,推动大鹏镇党委对所辖行政村村集体账户进行全面清查,并实行村级资金收支双线管理和重大支出项目申报审批制度,有效防止坐收、坐支、自收自支等现象。

  与此同时,为破解村级监督盲区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来自群众、熟悉群众”的优势,结合日常监督中发现村集体资金未专款专用、租金不及时入账、财产抵押不明确等问题,形成村(居)务监督清单,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照清单内容对村集体“三资”情况开展全方位监督,推动村集体“三资”情况全程公开、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方庆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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