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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强化"室组地"协作配合 联合作战提升监督质效 时间:2021年12月01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338次

  走访97个部门单位、37家中小微企业、93家个体工商户,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29个……这是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纪委监委深化“室组地”协作配合,围绕社会稳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检查亮出的“成绩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完善“室组地”协作机制,通过整合力量、各展所长、优势互补,提升监督质效。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和派驻机构、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协同联动工作办法》,要求以日常联系、联席会议、联合执纪执法等方式协同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室组地”协作配合的实践中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质效。

  “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我们及时向区县纪委监委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对共性问题,通过制发问题反馈单、纪检监察建议书、督办函等形式,推动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哈密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负责人介绍,该室联系监督单位38家、对口派驻纪检监察组3个,通过“室组地”联动,有效解决了监督力量不足、监督重点发散等问题。

  在实践中,“室组地”联动机制同样被广泛运用在加强以案促改工作中,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努力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日前,塔城地区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协同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前往林草局,对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监督。为避免林草局对纪检监察建议书“一收了之”,该地区纪委监委采取“室组”联合的方式对建议书确定的整改建议跟进督办。

  此外,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方式方法上持续探索创新,博乐市开展“室组地”案件质量联动评查,每季度对全市11个乡镇、街道办理案件情况进行评查,切实提升基层案件质量;库车市推行纪检监察室干部到对口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驻点”办公制度,对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指导;托里县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模式纠治“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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