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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展正风肃纪大数据监督 治理质效持续显现 时间:2022年07月13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257次

  近日,辽宁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辽宁省首届制度性创新获奖成果名单》,沈阳市纪委监委的“探索以大数据监督深化正风肃纪治理”成果获辽宁省制度创新一等奖。

  近年来,沈阳市纪委监委通过大数据监督深化正风肃纪治理的探索一直未停止。从2017年8月起开展正风肃纪监督到2018年3月推动正风肃纪大数据监督,到2019年7月深化为监督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再到2021年12月拓展为大数据监督和大数据办案“双轮驱动”,沈阳市纪委监委持续探索将大数据理念和技术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与推动治理紧密结合,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8年,沈阳市纪委监委与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开展战略合作,在全国首创“大数据监督”概念,以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为载体,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全覆盖监督、高质量监督。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部署全员建模和重点领域全覆盖建模工作,在民政、卫健、政法、教育、供销、人社、征地拆迁、农村农业、国企管理、房产、纪律监督等多个领域建立监督模型。

  随着沈阳大数据监督工作的不断深入,辐射带动作用也日益增强。在省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下,纪律监督、“三公”、民政、农业农村、医保等5个领域、8个专项、28个模型在全省推广。今年6月,省纪检监察大数据重点实验室依托沈阳市大数据监督平台挂牌成立,围绕建设国内一流的纪检监察大数据研究与应用平台,将进一步探索信息化手段、大数据应用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

  《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的正式施行,为推动政务数据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了法律支撑。沈阳市信息中心在政务外网搭建“沈阳市监督治理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目前已挂载数据资源目录10453个,挂载数据资源60亿条,逐步实现数据自动实时更新工作机制。2022年年初,市纪委监委、市大数据管理局、市信息中心等多部门联合出台《沈阳市大数据监督、大数据办案及“两个体系”建设联合例会制度》,为推动解决大数据监督和大数据办案及“两个体系”建设中的复杂问题,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沈阳市纪委监委将正风肃纪大数据监督深化为监督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经过3年多的探索实践,治理质效持续显现。沈阳市医保局作为全国支付方式改革的首批试点单位,建立日常审核系统和DRG审核付费系统,利用两个系统引导分级诊疗,控制不合理住院,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共拒付、追回医保基金8700余万元。沈阳市民政局将原有各业务信息平台有机整合为一个民政服务管理平台,全市社区109项便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实现了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沈阳市发改委“两个体系”平台上线使用以来,权责事项管理系统运行数据2631条,累计避免和挽回损失4438.92万元,申请新兴产业资金从系统建成前的123个工作日缩短为32个工作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将原有14个政务审批服务事项拓展为66个,实现100%网上办理。沈阳市交通局利用出租汽车智能监控系统,使巡游出租车里程异常报警率从年初的万分之31.5,下降到万分之3.45。沈阳水务集团利用大数据信息管控平台监督集团业务,公共管网漏损率由2019年的14.72%降至2021年9.91%,连续两年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下一步,沈阳市纪委监委将把大数据应用与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治理结合起来,加速推进大数据技术手段与纪检监察主责主业的全面融合和全链条应用,坚持大数据监督、大数据办案“双轮驱动”,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沈阳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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