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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整治停车收费“微腐败” 时间:2022年01月04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338次

  日前,沈阳市浑南区桃仙街道办事处在市自然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支队浑南大队的支持下,派出挖掘机、吊车等工程车辆,历时两天三夜,对辖区内的问题停车场进行了拆除。

  此前,浑南区桃仙街道纪工委在开展停车收费“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发现,南石庙子社区下辖新建的文航停车场虽然与社区签了土地租赁协议,办了营业执照,但却未在公安机关备案,还存在占用耕地问题。街道纪工委随即上报区纪委,区纪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认定该停车场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建设临建房屋和停车场问题,桃仙街道遂对其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

  这是沈阳市开展停车收费“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镜头之一。

  为有效整治停车收费领域存在的“微腐败”问题,促进公共资源管理领域制度完善和有效治理,自2021年8月起,沈阳市纪委监委在全市部署开展停车收费“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市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调研,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各区县(市)纪委监委统筹规划,对辖区内收费停车场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明细台账和问题清单。目前已摸排收费停车场1300余家,明察暗访1747次;取缔非法停车场27个,取缔、清理非法占用停车位1612个。

  此次整治重点是大型商业、家居建材、三甲医院、交通枢纽场站、公园休闲场所、土储闲置用地、群众反映强烈停车收费场所,从停车收费“微腐败”问题形成根源入手,紧盯资金去向,以无审批、无备案、无监管的“三无”收费停车场为切入点开展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以集中深入整治停车收费‘微腐败’问题为主要目标,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沈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专项整治重点关注5大类问题,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及其经营单位在停车收费管理中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失察失管,导致公共资源被私人垄断操控、谋取私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公职人员搞权力寻租,违规审批、出让、出租、中止停车位,违法收取抽成费保护费好处费,纵容、操控、指使收费人员乱收费、不如实全额上缴停车费,违规将停车收费业务承揽给自己亲属或以他人名义直接参与经营问题;少数社会人员围猎公职人员形成利益团体,操控停车收费业务,排除公平竞争,谋取非法利益问题;停车收费经营单位(个人)私设、隐瞒停车位,篡改收费账目,截留、挪用、套取、私分停车费问题;公职人员甘于被围猎,与操控停车收费业务的企业和个人相互勾结,为其提供保护、搞利益输送问题。

  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整合“室组地”监督力量,对医院周边、土储用地等关键领域开展监督检查,严查停车场背后的腐败问题。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交叉监督等方式靠前监督,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智慧监督方式提高监督精准度,坚持靶向施治,推动问题整改。市公安局、市市场局、市执法局、市财政局等10家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推进专项整治,各区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坚持开门搞整治,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媒体平台等渠道公示相关整治情况,分批次通报曝光正反典型。对于收到的问题线索,高效处置、集中管理、建立台账,快查快办、动态清零。市纪委监委从中筛选典型问题线索直查督办,确定一批问题反映集中的重点场所进行强化督促指导。截至目前,受理问题线索19件,立案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2人。

  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停车收费“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实行立行立改、边整边改。把整改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机制,把治理停车收费乱象与解决停车难、停车贵问题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沈阳市整治停车收费“微腐败”专项整治未来将转入常态,成为日常监督特别是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任务。(沈阳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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