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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 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2年09月20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191次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九条规定,现提出以下纪律检查建议……”“请收到本纪律检查建议书后抓紧研究落实,我委将适时对落实纪律检查建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日前,在立案查处了河南省济源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某某等4人在自然资源日常巡查、非法采挖案办理中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力问题后,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向该局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

  “纪律检查建议反映出了我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深入细致查摆反思、深刻整改,健全制度机制,严格管理干部,切实提高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收到纪律检查建议书后,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对照纪律检查建议,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对日常巡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认真开展以案促改活动。

  今年以来,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以清廉济源创建为契机,在加强日常监督、强化问责处置的同时,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加强整改,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对案件办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手段和重要职责。”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指出,紧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少数”,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查办案件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以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形式,督促相关单位压实责任、标本兼治,认真检讨、全面查摆,有力有效推动整改落实,持续强化精准监督力度。

  为避免建议书“一发了之”“纸面整改”,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针对建议书提出的具体问题,督促要求被建议单位明确整改事项、整改内容、整改时限,采取台账登记、回执留存等方式,充分体现建议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通过电话提醒、监督检查、限期报送等方式,对相关单位的建议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定期“回头看”,强化督办整改,确保建议书“落地有声”。对于落实不到位、将建议书沦为一纸空文的,依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通报并严肃问责,全力推动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堵塞漏洞、以案促改。

  近年来,该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57份、以案促改提醒书185份,督促查纠问题9399个、修订制度2964项,警示教育20余万人次。

  “要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通过深刻剖析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案发单位改作风、改管理、改监督、改制度,拓展治本成效,推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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