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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探索实施三类法 提升村级巡察质效 时间:2022年09月08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201次

  “通过对所辖11个村(社区)开展分类巡察,发现6个村(社区)存在集体土地复垦资金超范围使用等问题,请认真整改、限时完成……”日前,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彭爱玉在第一轮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向隘口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通过第一时间反馈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限期整改,并将其作为共性问题移交县财政局,推动联动整改问题105个。

  近年来,秀山县始终将村(社区)巡察作为政治监督的有力抓手,深入探索村级巡察的有效途径,该县结合基层村(社区)特点,精准分类、因村施策,探索实行ABC三类法,让村级巡察提质增效。即:将工作体量较大、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征地拆迁任务重、信访反映强烈、工程项目多、资金流量大、廉政风险高、情况复杂的村(社区)列为A类,直接巡一批;村级组织建设一般、群众反映集中、指向比较明确的列为B类,机动巡或专项巡一批;村级组织建设较好、问题较少、群众偶有反映的列为C类,巡乡带村一批,三类三批同步推进、靶向发力。

  巡察过程中,针对三类村(社区)制定“个性化”巡察方案。A类村(社区)由组长带队、组员跟进,采取对村(社区)已脱贫户、低保户、危房改造户、信访老户、老党员、离任村(社区)干部、实体经济负责人等7类人员访谈全覆盖、村组群众“大遍访”相结合,在落实“三个聚焦”监督内容基础上,侧重于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班子运行、干部担当作为情况,侧重于已脱贫村政策衔接、产业发展、精神面貌情况,侧重于项目较多、资金富足村项目实施、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严查微腐败;B类村(社区)由副组长指挥,机动统筹组内人员,重点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核实,深挖不正之风;C类村(社区)由联络员全程跟踪,指导、监督抽调村级巡察人才库人员,围绕民生服务、党建引领、基础设施等情况,短平快梳理问题。

  同时,建立村、镇、县三级联动整改机制,对属于村(社区)自身能立即解决的个性化、具体类问题,移交村(社区)党组织立行立改;对属于普遍、突出问题,移交所在乡镇(街道)整改,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或开展专项整治;对乡镇(街道)层面无法解决的深层次共性问题移交有关职能部门提级整改,推动深化改革、标本兼治。

  据悉,该县累计巡察268个村(社区),发现公共服务性项目建设资金挪作他用、村干部违规承揽村级工程项目、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691个,其中民生领域问题66个,移交问题线索3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次、组织处理40人次。(重庆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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