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深化“巡纪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强化整改监督。
东乡区委巡察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协调区纪委相关部门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会诊”,有效破解巡察移交线索定性不准、可查性不强等问题。完善“边巡边查”工作机制,巡察组根据“组室”会商综合研判结果,及时移交性质严重、指向明确、可查性强的线索,边巡边查、快查快办、点名通报。
前不久,在区委第四轮巡察中,巡察组发现珀玕乡北庄村资金使用监管存在的问题,经会商研判并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开展核查,相关人员被立案审查。
据统计,2023年以来,该区针对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通过巡纪联动、快查快处,共对8人立案审查,巡察震慑作用得到有效彰显。
为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东乡区制定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办法,通过制发《提示提醒单》,督促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查阅资料、调研督导、现场检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向区委巡察办通报发现的突出问题,适时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对组织领导巡察整改不力,落实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党组织,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巡察全覆盖完成后的“回头看”重点党组织名单,以有质效的监督,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