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把对村(社区)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以“百村巡察”为切入点,推动巡察监督“触角”直抵基层“神经末梢”。
统筹全局与一域,试点“百村巡察”。十堰市委巡察机构结合十堰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坝区、主要库区、核心水源区,聚焦保水护水“国之大者”,围绕涉水村、涉林村、移民村、民族村、城郊村、大社区等六类对象,精准选取2个县、10个乡镇、131个村(社区)作为试点,实行直接巡、一体巡、专项巡、巡单位带村、“回头看”。制定全市“百村巡察”年度计划、督导方案,分类指导县(市、区)细化本地安排,形成“市域统筹、以点带面”工作格局。出台全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配套建立巡村工作流程图。2023年全市直接巡村数量增长3倍,巡村覆盖率达到62.4%。
统筹共性与差异,防止“千村一面”。十堰市委巡察机构将全市1933个村(社区)划分为重点类、关注类、一般类等3类,采取乡镇(街道)初选、部门会商、巡察机构研判、领导小组审定4步程序,建立惠民政策落实、流域综合治理、经济产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清廉建设“5+X”指标体系,按村、社区两个类别统筹明确共性监督重点清单。指导各地差异化制定“一村一单”体检套餐,避免巡察“一刀切”。全市依托“荆楚码上巡”打造“24小时在线巡察组”,收集并推动解决群众诉求700余个,各地运用村村响、院坝会,制发小纸杯、明白卡,推广微视频、二维码,搭建发动群众参与巡察立体矩阵。
统筹问题与整改,守护“万家灯火”。把对村巡察情况纳入县(市、区)党委巡察质量评估内容,实行巡察报告(清单)、线索质量、整改台账“三必查”。选择23个乡镇(街道)作为市提级巡察对象,发现突出问题885个、个人问题线索193件。各县(市、区)巡村发现问题线索304件,立案查处108人,其中巡中成案15件。坚持立行立改,六届市委以来,聚焦群众“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领域揪心事、烦心事,督促推动立行立改事项263个。推行巡察情况向村和属地乡镇“双反馈双签收”机制,明确整改由乡镇、村、县直部门分别承担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协同责任。针对巡村发现的突出问题,协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典型案例14个。对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的共性问题,市县两级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梳理,聚焦残疾人群体政策落实、政府采购等领域,开展26个专项整治,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巡察监督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湖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郭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