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作为村原党支部书记,没有严格要求自己,违反廉洁纪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日前,在江西省井冈山市东上乡席塘村,一场警示教育大会正在召开。
井冈山市纪委监委对乡村振兴工作走访调研时,收到群众反映席塘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某违规占用集体资产的问题线索,立即开展核查,发现刘某利用职务便利,借席塘村开发养鱼项目的机会,把本该放在村集体鱼塘项目的13台增氧机,私自挪用其中9台放到自家鱼塘中。最终,刘某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井冈山市纪委监委围绕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纠治乡村振兴领域中政策落实不到位、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行为,精准监督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针对乡村振兴领域容易发生腐败风险的事项,梳理出5个方面19项监督整治清单,实行对单监督;针对纪委监委力量不足的问题,该市从相关部门抽调具有监督检查、财会、审计、行政执法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建立监督检查人才库,通过“党风政风监督室+协作片区+监督检查人才”模式,组建专门监督检查组。
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实行分类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提醒;对一般性问题,进行直接通报曝光;对涉及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强化警示震慑。
坚持系统施治,针对个性问题,建立“问题反馈+督促整改+回访督查”闭环管理机制,跟踪督办问题整改成效;针对共性问题,定期比对问题管理台账,提炼领域性问题,形成履责提示和纪检监察建议书,通过履责提醒单抄告分管市领导,由分管市领导牵头整改,推动将问题整改引向系统规范治理。2024年以来,先后向相关单位发送《履责提示》3份,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4项。(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