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丰乐镇人民政府原农业助理董维秋被开除公职,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此前,集贤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时发现,董维秋在明知村民夏某某没有开展耕地轮作的情况下,滥用职权将夏某某按照耕地轮作农户予以申报,帮助夏某某骗取轮作补贴38万余元。
这是集贤县纪委监委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的典型案例。今年以来,集贤县纪委监委聚焦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乡村治理等5个方面重点,紧盯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蚁腐蝇贪”。
“乡村振兴点多面广,我们从督促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入手,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各职能部门专项整治责任明确细化,并常态化地对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集贤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专项整治中,督促同级党委、政府以及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2020年以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任务进行全面起底和自查自纠,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坚持边查边改边治理。共发现问题40个,已整改完成38个。同时,综合运用审计、巡察等监督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汇总梳理问题线索,合力纠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共收到各部门移交问题线索76件。
为确保乡村振兴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推进,集贤县纪委监委采取“委领导+室组地”协作模式,将4个监督检查室、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8个乡镇纪委统筹划分为2个联动片区,每个片区由1名分管领导指挥协调,1名协管领导协助,形成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整体联动高效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处理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224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1人,立案1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