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约谈提醒制度,时常给广大党员干部掸掸思想上的‘浮尘’,扣好廉洁纪律的‘纽扣’。”沈阳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沈阳市领导干部约谈提醒工作制度(试行)》,旨在通过制度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细化实化具体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工作制度主要包括8个部分,分别为明确约谈提醒的目的,列举约谈提醒的10种情形,区分采取单独或集体两种约谈提醒方式,细化约谈提醒地点,规范约谈提醒的程序步骤,提出约谈提醒的整改落实反馈、结果运用和存档备案等。
该制度的出台,既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硬度,也体现组织的温度,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在严格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之中。工作制度明确谈话主体为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突出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工作制度对约谈提醒事项细化了10种情形,包括“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或存在‘新官不理旧账’、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重要工作要求不力、推进缓慢,造成相关政策无法落地或重点工作任务进度严重滞后的;履行‘一岗双责’不力或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明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访量较多,相关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以及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等问题严重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等等。
下一步,沈阳市将把落实好约谈提醒制度作为推动完善监督体系的重要抓手,与市委书记、纪委书记双重谈话制度相衔接,配套形成人员全覆盖、要素全贯通的谈话机制。通过“政治谈话”破题,以谈明责、以谈促责、以谈履责,切实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明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沈阳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