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则不实举报曾对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如今终于可以放下思想包袱了。”近日,陕西佳县佳州街道办工作人员申某收到澄清函后说。
此前,佳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申某私自毁坏退耕还林土地的有关问题。通过调取材料、谈话了解、实地走访,均未发现其存在相关问题,认定举报失实。今年7月,佳县纪委监委对问题线索予以了结,按照程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申某澄清正名。
“我们不能‘一澄了之’,要适时了解澄清正名后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以及心理状态。”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说。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澄清工作暖心回访机制,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督促所在单位加强思想疏导和正面引导,切实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
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完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明确澄清正名的适用情形、基本程序、澄清方式等内容。优化失实检举控告工作办理流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对符合澄清正名相关要求的,采取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通过“一人一案”精准为遭遇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卸下思想包袱、消除不良影响,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底气和勇气。2021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为26名干部澄清正名。
与此同时,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诬告陷害构成违纪违法犯罪的,依规依纪依法深挖彻查、严厉打击。加强源头引导,鼓励群众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最大限度减少误告、错告、诬告等情况发生。(陕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方庆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