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纪委监委获悉,截至8月底,该省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464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6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6人,移送司法机关3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6起。
中央纪委今年2月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后,辽宁省纪委监委及时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统筹部署、协调推动、监督指导,制定20条贯彻落实具体举措,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全省各市、县(市、区)纪委监委共选取了251个“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
“台安是辽宁省的农业大县之一。2019年以来,台安县共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1个,建设总面积43万亩,总投资5.47亿元。我们把监督护航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专项整治的一个‘小切口’。”台安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台安县纪委监委坚持上下贯通、横向协同,有效整合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工程招标、施工验收、后期管护和资金监管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
“现在项目进展情况如何?”“是否征求农户意愿进行设计?”“有没有不按设计施工或者偷工减料等行为?”……近日,台安县纪委监委与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到部分镇村,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现场调研。截至目前,已经开展监督检查24次,针对突出问题发送监察建议书5份,督促整改问题15个,以监督实效有力护航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高标准农田工程真正成为惠及农户的民心工程。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结合辽宁省万件“微腐败”大清扫、“万件化访”、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行动统筹推进,并与粮食安全、耕地保护、民生保障等监督工作有效对接,全面排查起底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辽宁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杨哲介绍,从当前专项监督系统数据分析来看,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等方面发现职能部门问题最多、查处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最多、处理处分人数最多。
“违规抢栽、抢种树苗,串通评估机构虚增评估价格,出具虚假评估报告……”不久前,盖州市纪委监委查处了西海街道动迁办原负责人宋某某等12人骗取国家动迁补偿款330余万元的案件,8人被开除党籍,其中4人被开除公职。在专项整治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查办案件震慑作用,严肃纠治在位不担当、在岗不作为、履职乱作为等问题,严查对惠民资金动歪念、伸黑手、谋私利的“蝇贪”“蚁腐”,看住国家资产、集体资产。
辽宁省纪委监委整合各类监督力量,加强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促,同时强化“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做实村集体“三资”管理提级监督、片区协作、“室组”联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村延伸,让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行使、阳光运行。为逐级拉紧工作落实“责任链”,丹东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监督,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累计约谈职能部门“一把手”及乡镇(街道)党委书记52人,下发工作提醒函816份,推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30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