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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完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457次

  近日,十六届山西省大同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期刚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汇报会,专题听取所分管领域5家单位的巡察整改情况。

  近年来,大同市委逐步形成市委书记牵头抓总、分管市领导指导督促的巡察整改良性工作机制,坚持从政治上看巡察、从政治上抓整改,将巡察整改当做一项政治任务。

  市委自觉扛起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研究巡察工作,市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带头抓、亲自抓、具体抓。在书记专题会听取第二轮巡察综合汇报时,明确对25个面上问题,14件问题线索明确提出处置意见。要求分管市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务实举措对巡察整改全环节一抓到底,层层传导压力,切实督促分管领域抓好整改,确保真改实改改出成效。

  根据市委安排,分管市领导在书面掌握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同时,还需及时参加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意见反馈会,提出具体整改要求,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点人点事指导督导巡察整改,推动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同题共答,凸显巡察工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

  巡察集中整改期间,明确要求市领导结合分管领域月度例会,带着问题谈工作,剖析问题谈工作,带头将巡察整改与日常业务结合融合,对于反馈意见中的典型问题,特别是民生领域痛点难点堵点的整改情况,既要听举措、又要问进展、还要盯效果,切实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三个月整改期满,市委第一时间安排分管市领导,以专题会议形式听取分管领域巡察整改“成绩单”。坚决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加强巡察成果运用,汇总、分析共性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山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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