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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公款旅游隐身衣 时间:2022年11月10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点击:237次

“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时任阳泉市商业银行桥头街支行行长梁荣俊先后3次违规组织单位员工前往河南云台山、四川成都、广西桂林等地旅游,共花费公款8.4万元,均使用营销费用支出。”近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提到山西银行阳泉分行北大街支行原行长梁荣俊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

梳理相关案例通报发现,在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近年来明目张胆的公款旅游少了,但穿上各种“隐身衣”违规旅游却屡见不鲜。有的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进行变相公款旅游;有的见缝插针,擅自改变行程,在公务差旅中“绕道游”“搭车游”;有的为掩人耳目,选择在其他单位报销,企图逃避监督监管;有的不但不约束自身行为,还携带家属共同参与……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对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等情况做出了明确处理规定。在被通报的案件中,涉案的相关领导干部均受到严肃处理,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自认为筹划“谨慎”、手段“高明”,就能躲开监督的眼睛、绕开纪律的惩处,纯属掩耳盗铃。党员干部应以案为戒,把自己摆进去,反躬自省,切记旅游严禁用公权、动公款。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要时刻绷紧“纪律弦”,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切莫“拐道”赏景忘了归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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