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问责工作既要严肃精准,也要坚持宽严相济。纪检监察机关在问责调查过程中,要树立正确导向,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注重从政策把握、问责范围、量纪平衡等方面综合提出问责意见,充分考虑容错纠错情形,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适用从轻或者减轻问责甚至免予问责,切实把握好问责的尺度,体现问责的温度,督促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工作落实。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回访教育等措施,引导被问责干部知错纠错,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加强对被问责干部的管理使用工作,把握被问责干部影响期内的现实表现,坚持激励勤政、惩治懒政,促使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真正发挥问责制度的正向效应。
(江苏省灌云县纪委监委 潘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