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与中石化发生业务往来的专项整治中,共对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8人给予组织处理,70人给予扣减薪酬处理。”记者近日了解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在专项整治中,将公司系统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纳入核查整改范围,截至目前,核查整改已全部完成。
“我们督促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通过终止业务往来、退股、辞职、调整岗位等方式,有效化解利益输送风险。”中国石化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本企业资源在上下游或关联行业办企业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党组(党委)健全内控机制,严格审批程序,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作为隐藏在国有企业内部的毒瘤,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是“靠企吃企”的典型表现,涉及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多个重点领域,不仅影响企业政治生态,而且对企业利益造成极大损害。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紧盯重点领域,通过督促党组(党委)自查自纠、纪检监察机构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对利益输送问题一律严肃查处、追责问责,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
国家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把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违规经商办企业相关问题线索作为审查调查重点,严肃查处了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原二级业务总监庞希顺之子利用其影响力违规与供应商合伙办企业案,国能电力工程公司二级业务总监王某妹夫利用其影响力在集团公司系统内从事经济活动案,宁夏煤业原党委委员、副总裁魏某妻子、儿子、儿媳违规经商办企业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专项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加强对“关键少数”的教育、制约和监督是关键。中国石化纪检监察组协助党组制定并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4项要求89条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促进“关键少数”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为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应,国家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以庞希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组织制作《不忘初心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重点剖析其在家风家教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在全集团范围内组织观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领导干部敲响警钟。此外,该纪检监察组还建立“四进入”机制,通过推动党规党纪进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进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活动、进入党校课程、进入企业文化建设,不断营造廉洁从业的氛围。
在制度设计上,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推动公司党组建章立制,以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健全惩防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发生。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通过对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对多发高发问题梳理分析,协助党组印发关于禁止与管理人员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管理规定,建立了包含118家企业的“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禁止集团所属各单位与管理人员亲属所办企业,包括退休、调出、辞职或者除名三年以内管理人员的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切实防范和纠正关联交易问题。